强调小规模1%继续 4月1日起,生活服务业不再免税!电影行业等优惠政策 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!
- 作者:佛山政迅 发表时间:2021-04-02 00:00:00
文件来了!小规模1%继续!4月1日起,生活服务业不再免税!
官宣!小规模3%减按1%
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!
刚刚,官方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,明确:延长小规模3%减按1%优惠政策!
文件重点:
1、除湖北省外,小规模纳税人3%减按1%优惠政策,执行期限延长至12月31日。
2、湖北省,小规模纳税人1月-3月继续执行免征增值税政策,4月1日-12月31日与其他省份一样,执行3%减按1%优惠政策。
湖北省的小规模注意了,自4月1日-12月31日是按3%减按1%的优惠政策执行!开票时要选择1%的优惠税率。
3、该优惠政策自2021年1月1日执行,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,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。
公共交通、生活服务、收派服务等优惠
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!
电影行业等优惠政策
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!
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。电影放映服务,是指持有《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》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,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。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、发行和放映等企业,不包括通过互联网、电信网、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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