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知!即日起,这三类证件不再发放!
- 作者:佛山政迅 发表时间:2021-03-26 00:00:00
周知!即日起,这三类证件不再发放!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
深化“一照通”改革
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又有新动作啦
并于(2021年3月22日)起
全面实施!
一、实施内容
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、药品经营许可(零售)与商事登记合并合办,只发放营业执照,不再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纸质证件,相应许可信息通过二维码加载在营业执照上(二维码位于营业执照左下方)。
二、许可事项信息中许可状态的几种情形
(一)需要现场核查的,营业执照上许可事项信息中的许可状态分为五类情形:“核查中”、“整改中”、“有效”、“不合格”、“无效”。
1.“核查中”指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(或其他被委托的审查机构)尚未进行现场核查或正在进行现场核查。
2.“整改中”指经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(或其他被委托的审查机构)现场核查,核查不合格但可在现场核查环节时限内整改完毕的,给予整改。
3.“有效”指经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(或其他被委托的审查机构)现场核查或复检合格的,准予经营许可。
4.“不合格”指经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(或其他被委托的审查机构)现场核查不合格且不可在现场核查环节时限内整改完毕的,或复检不合格的,不予以经营许可。
5.“无效”指申请人申请许可事项注销业务,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,或许可事项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,许可审批部门依法予以注销。
(二)不需要现场核查的,营业执照上许可事项信息中的许可证状态分为三类情形:“有效”、“无效”、“补发中”。
1.“有效”是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,符合条件,准予经营许可。
2.“无效”是指申请人申请许可事项注销业务,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,或许可事项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,许可审批部门依法予以注销。
3.“补发中”是指申请人申请“一照通”业务时,原先持有的许可证已遗失且未赋予许可电子证书的,其遗失声明的公示期限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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